一、货运代理证书?
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运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人。
可以办理订舱、仓储;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报关、报检、报验、保险;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交付杂费;其它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还可以从事有关的物流活动。 我同学有搞货代的,证书没有实际作用,上班后参加一个培训就可以拥有了,上学时去考也可以
二、我想知道做国际货运代理是海运好还是空运好?
现在我国还是海运比较发达,空运比较少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海运的竞争十分激烈,而空运可能还比较有空余的市场空间,机会可能多点
三、DHL国际货运代理?
DHL是全球著名的邮递和物流集团Deutsche Post DHL旗下公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业务部门:DHL Express、DHL Global Forwarding, Freight 和 DHL Supply Chain。
四、货运代理入门?
我也是新申请的货代公司,关于怎么起步,很有感触。
所谓的起步就是有业务,有啦业务才能有钱去办理事情,在刚开始找客户是比较重要的。我一般是从跑工厂开始的,很艰辛,还要谈些供应商,都是齐步进行的吧。总而言之,坚持就是胜利,我现在也有几个稳定的客户,准备发展下同行。希望能帮到你。
五、货运代理买什么?
货运代理可以买营业执照范围内产品。
六、什么是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 货物运输代理,有些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 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
职责是,把委托者委托的货物,通过指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
七、货运代理的流程?
基本操作流程: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物品名,编码,件重尺,所定的箱型箱量,预期的船期都需要显示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在船公司的网站上订舱,得舱位确定好之后,会给出口商发送下货纸,告知所定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提单号,最晚的送货日期,送货指定的场站。
3、送货--出口商根据货代公司给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一般现在采用的时候由货代安排拖车,拉着箱子去工厂装货,为出口商提供了方便。
4、提单确认--在装完货之后,货代公司会和出口商确认此票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公司。提交之后,提单信息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定要更改则会产生改单费,一般在300-500人民币左右。
5、报关--货物回来之后,由报关企业向出口商发起报关委托,出口商接手之后,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海关放行,之后,就是等待货物装船。
6、签单--开船后,由货代去船公司签回提单,待出口商像货代结清费用之后,货代就可以将提单邮寄给出口商也就是发货人。最后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这样,整个出口流程就结束了。
八、国际货运代理目的?
它相当于国内的物流,它代理需求方,把货物从卖方运输到需求方。
九、什么叫做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 货物运输代理,有些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 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
职责是,把委托者委托的货物,通过指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十、国际货运代理中海运货代是怎样与船公司合作的?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