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船舶主要包括哪些船?
1. 救护艇
救护艇属轻型船舶,排水量只有几十至几百吨。其航速快、吃水浅、机动灵活、干舷低、配有捞救器材,主要用于在近海抵近前方失事舰船或岸滩接收伤员、捞救落水人员,使上述伤员脱离险境并得到急救和快速后送。医疗设备配备以满足急救为主,收容床位也较少,只有十几至几十张,算是海上救护车。
2. 卫生运输船
卫生运输船吨位要大于救护艇,起码千吨以上,算是中型船只。海上适航性要比救护艇好,但其航速要低于救护艇。卫生运输船主要担负伤情稳定的伤病员中近海海上安全后送的任务,其收容床位较多,通常为几十至上百张。医疗设施配备以满足伤员后送途中继承性治疗和护理为主,因此手术设施配备较少,通常仅有1-2张手术台(主要用于伤情突然恶化伤员的外科救治)。
3. 医院船
医院船是担负海上伤员收容和救治的大中型船只,排水量几千吨至几万吨,远海适航性要强于卫生运输船。医院船配有大量收容病床(百张以上),外科设施及各类辅助检查设施配备齐全,满足对批量伤员进行以外科治疗为主的救治要求。
二、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哪些种类?
船舶检验的种类分为:法定检验、入级检验和公证检验。
一是,法定检验:法定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或者由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承担。
二是,入级检验:系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为在法定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船舶在性能上的可靠性和竞争力,由船级社对船舶是否符合船级社发布的船舶入级规范的检验活动。入级检验由依法注册的船级社或者境外船级社的业务机构实施。
三是,公证检验:系指由于行政、司法或者民事的需要,对船舶检验的相对物在特定时间、环境和条件下的性能进行鉴定的检验活动。
三、船舶临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船舶临时审核的主要内容有船舶生产日期,吨位,最大荷载量等
四、工程辅助船舶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浮式生产系统、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等三类装备及其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包括油气钻采平台、油气存储设施、海上工程船舶(海洋地质勘探船、供应船、拖船、起重船、打捞救助船、海底电缆铺设船、铺管船)
五、船舶生活污水包括哪些?
包括船员和旅客卫生间用水,洗菜,冲凉等日常用水。
六、船舶保险包括哪些种类?
1、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
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内河船舶保险。
(1)远洋船舶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国际远洋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国内船舶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沿海、江河、湖泊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一切险、船舶全损险。
(1)船舶一切险。船舶一切险又称船舶综合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以及保险船舶碰撞、触碰他船、码头、栈桥等,造成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
(2)船舶全损险。船舶全损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即对船舶的部分损失不予负责。
3、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
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定期保险、船舶航次保险。
(1)船舶定期保险。船舶定期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确定为一个固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大多数船舶险为定期保险。
(2)船舶航次保险。船舶航次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以一个航次计算。有些不经常从事运输的船舶可投保航次保险。
4、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
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建造保险、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木船保险、渔帆船保险。
(1)船舶建造保险。船舶建造保险是指以建造中的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集财产险、工程险、船舶险和责任险等综合性保险。
(2)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由于陆上或海上的危险,致使船舶造成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3)船舶修理费用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船舶或船舶的修理材料因陆上或海上危险,致使修船厂或造船厂遭受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事故发生时的修理材料费、施工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损失的一种保险。
(4)木船保险。木船保险是相对于铁壳船的船舶损失险。
(5)渔帆船保险。渔帆船保险是相对于机动船的船舶损失险。
七、船舶安全设施包括哪些?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施,报警设备,货物积载及装卸设备,载重线要求,系泊设施,推进和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岗位职责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多长时间检查一次:经海事主管机关安全检查过的中国籍船,和经过"东京备忘录"国家检查过的外国籍船,一般6个月内不再检查.但是下列船不受6个月限制:国际航行的客,滚,散,油,气,散化船;新发现存在缺陷的船;发生重大事故的船;被举报的船;主管机关指定需要检查的船.CAPTAINWANG
八、船舶代理业务包括哪些?
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以及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等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九、船舶辅机包括哪些?
包括船用泵、船舶管路与附件、分油机、船舶造水装置、空气压缩机、船舶辅助锅炉、船舶制冷与空气调节、锚机、起货机、船舶舵机及船舶轴系等。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内部主要包括容纳空间、支撑结构和排水结构,具有利用外在或自带能源的推进系统。
外型一般是利于克服流体阻力的流线性包络,材料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更新,早期为木、竹、麻等自然材料,近代多是钢材以及铝、玻璃纤维、亚克力和各种复合材料。
十、法律运行的过程主要包括什么?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
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则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
(一)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二)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
(三)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
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类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
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四)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