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的设备有哪些?

一、船舶防污染的设备有哪些?

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对污油污水的处理。油水分离器对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进行处理,船上的粪便柜进过投药后对生活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使之满足排放标准。

另外,船上还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其他防污应急设备,如便携式水泵、塑料铲、扫把、吸油毡、油桶、化油剂、木屑等等。

小的方面来说,船舶各种设备底部的集油槽、甲板上泄水口的塞子等等,都属于防污设备。

二、船舶禁止向内海排放的污染物有哪些?

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内河水域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

提出了五项禁止排放要求:禁止船舶向内河水体排放有毒液体物质及其残余物或者含有此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者其他混合物;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禁止在内河水域使用溢油分散剂;禁止向内河水域排放船舶垃圾;水上船舶修造及其相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当及时清除,禁止投弃入水。

三、铆工有哪些危害性?

现铆工的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并无危害性。

所谓铆工——就是把板材、型材、线材、管材等通过焊接、铆接、螺栓连接等加工方法制作成钢结构的一种制作工艺。 铆工是金属构件施工中的指挥者。按加工工艺又分为:放样、号料、下料、成型、制作、校正、安装等。

铆工工作安全规范: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如锤类、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之工具的顶部无毛刺,无伤痕,锤把无裂纹,安装要结实,锤头上必须加铁楔。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有人,打锤时严禁戴手套。

3.进行铲、剁、铆焊等要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操作。使用风铲时要遵照“风铲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使用铆工、钳工设备及钳工常用工具如砂轮机、风动工具、手提电动和手提风动工具及手锤、扁铲等应按各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5.使用天车吊件时,必须遵守“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吊具安全可靠,吊物下不准有人行走和停留,要正确指挥,精心配合。

6.用加热炉工作时,要远离电线或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熄灭炉火电厂,熄火后必须详细检查,以免复燃起火。

7.加热后的料要定点存放。须搬动时,要采取防烫措施。

8.铆焊件组对时,不准手摸物体的对口处,以防将手刺破和挤伤。使用楔子和撬棍时,支点要牢固,对面不准有人,以防滑脱。

9.到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时,工作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证”;进人设备内检修,必须办理“进入设备检修证”。进入易燃易爆区检修,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按各自的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无许可手续者严禁施工。

10.进行设备检修作业时。要办理“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单”并由电工停送电及采取安全措施。不需经电工,可由操作工直接停机、断电的设备,必须经操作工同意,在停机断电后闸刀开关盒上加锁,或在闸刀开关上悬挂“严禁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1.在设备塔罐内部进行铆焊作业时应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使用行灯应遵守“行灯安全技术规程”。

12.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镜。

13.登高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4.凡铆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和有关铆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

四、渔业船舶怎样防止水域污染,措施方法有哪些?

渔业船舶防止水域污染的措施:   (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   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对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   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照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换发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   (三)开发“绿色”船舶   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   (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五、船舶污染内河河流的,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农业部门所属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负责对渔船污染内河水域实施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所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其他船舶污染内河水域实施监管。

六、鱼饲料对水质污染的危害性多大?

1、一些厂家在配制水产配合饲料时,往往只是片面考虑水产动物对蛋白质的需求量,而忽视了水产动物对能量的需求量,添加大量鱼粉是导致高磷和高氮污染。

  2、水产动物排泄的大量含氮物质是造成水体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这些含氮物质主要来自饲料中那些未被消化利用的粗蛋白质和氨基酸。

  3、部分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不能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对水体环境的污染程度。

  蛋白质是鱼虾生存的重要营养物质,是构成机体细胞、组织、器官的重要组成物质。鱼类正常生长需要饲料中有数量足够、容易消化吸 收、各种氨基酸配比适宜的蛋白质。鱼类摄取蛋白质不足时,生长缓慢、机体免疫力下降、各种氨基酸配比适宜的蛋白质。鱼类摄取蛋白质不足时,生长缓慢、机体免疫力下降、组织更新缓慢、创伤愈合力差、易患病。摄取的蛋白质过多,消化利用不了的蛋白质就会以氮元素的形式排出体外,既降低了机体对蛋白质的利用效率,又加重了水质管理的压力,同时也易引起肠道疾病的发生。在相对适宜的蛋白质水平条件下,氨基酸平衡不仅会使鱼虾获得较快的生长速度,而且其免疫力也会有所增强。

七、围标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

“串标”、“围标”是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较强的一种现象,是在利益驱动下,投标单位之间,甚至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 联盟。这种现象在建筑市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投标单位部分联盟或全部联盟,抬高报价,使招标单位利益受损而不易查证。性质恶劣的是招标单位与投 标单位达成权钱交易,通过资格预审默许并精心安排,使“串标”、“围标”现象成为可能。它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   串标、围标一般可归纳为两种情况:   (一)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勾结 投标单位私下运作,使用各种手段把功夫做足,招标单位在未进入招标程序前就已选定意向中标单位,然后再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走过场,使招投标制度流于形式。 一些企业为寻找业务投入很大力量,为取得建设单位的私下承诺,什么招儿都用,联络感情,百般应酬,其结果必然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投标方之间串通 各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协议好由哪一家中标,其他各家进行陪标,然后又由中标方分给各陪标方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合理利润”作为报酬。一般来说,各协议方的协议都带有一定程度的长期合约性质,而且一旦形成,这种形式将成为大家都认可的“潜规则”。 “陪标”概念就是典型。什么是陪标?某公共管理机构或者公有企业为招标单位,甲已经与该机构或单位私下里商量以什么价(通过腐败形成的低价位)拿走该资 源或项目,但是国家法律又要求以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发包。这难不倒他们,安排乙、丙、丁几家并不真正投标的商家,来虚假投标。同时,故意在招标信息发送、 时间安排等环节作出让公众(包括真正愿意、可能参加投标的商家)无法知晓、难以参加的设计。如此以来,甲与陪标的乙、丙、丁就构成了形式上多个投标主体, 使招标活动具有合法外衣了。当然,陪标者也不是白忙,甲不仅要承担他们参与虚假投标的各种费用,还要给付他们一定点数或比例的酬金。点数或比例,甚至都形 成了行规 以2000年1月1日生效的《招标投标法》为例,该法第5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某手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参加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再看 《刑法》第223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 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仅从这些实体法律规范来分析,就会发现:串通投标是法律风险极低、大有可图利益的事情。串通投标、贿赂评标人,如果被发现,只是罚1%以下的款;情节 更严重的,才取消一、二年的参加投标资格。即使严重到构成犯罪程度,也只是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3年以下徒刑,是可能缓刑的,可不被拘押,可继续做生意。 而在我国较发达地区盗窃1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一档,构成了盗窃罪,也是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相比起来,串通招标是多么“划算”!况且,即使干 了,也很难发现,如贿赂和通奸一样。从程序规范和实施机制方面看,即使是很轻微的法律责任也很难实现。查查公布出来的此类案例有多少,即可判断。   不需要用什么经济分析法学理论,不需要用什么“效益(成本收益)分析”归责原则,甚至也不需要研究有关事实,仅从规范本身即可判断,现行的制度有严重缺陷。

八、工厂的火灾危害性有哪些?

工厂的火灾危害性有,一,严重地威胁或造成人员的伤亡,二造成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三,严重地影响工厂的生产计划和发展等,这些都是工厂的火灾造成的危害,这也充分说明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厂的火灾危害性不仅严重阻碍工厂的发展,还破坏整个经济发展规划,危害性是非常大的。

九、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其危害性如下: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十、长期湿疹危害性有哪些?

长期湿疹的危害性是损坏皮肤,如果长期不处理。也是会让皮肤内有细菌的,严重的还会让皮肤腐烂的。长期湿疹也是会让身体发痒的,因为长期湿疹,皮肤已经受到伤害了。如果没有处理,皮肤也会很痒的。尤其是睡觉时,瘙痒度是很明显的。严重还会影响到人的正常作息,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入睡时候,也会忍不住要抓,会产生细菌的。影响胃口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长期湿疹的危害性,就是影响到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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