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的联系?

一、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的联系?

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但是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卖方承担海运费,买方承担海运保险费。

以上3种情况的风险转移都是在装运港的货物越过船舷前后,也就是说,不管运费,保险费谁出,货物装船后的风险都由买方承担; 以上3种情况的所有权的转移都是随正本提单而转移的,只有正本提单交到买方,买方才正式获得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货物装船后发生了意外的话,虽然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性转移,但是依照术语的风险承担的原则,买方要根据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要照付给卖方正常的货款!

二、简述风险管理中的转移策略?

风险转移策略就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家企业、公司或机构。合同及财务协议是转移风险的主要方式。如购买保险、将某一工程项目分包出去。转移风险时,管理层应充分考虑各方的目标、转移的能力、存在风险的情景以及成本和效益。

三、银行风险中的合规风险是法律风险中的一种吗?

一般情况下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都是一起涉及的。 相比来说合规风险的范围比法律风险的范围更加宽泛一些。 如果是违反了某个行业的行为准则可能涉及的风险就是合规风险, 但是可能不会涉及法律风险。

四、国际货物运输中的“货主”是什么?

拼箱(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指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一定数量拼装入箱。由于一个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拼装在一起,所以叫拼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托运数量不足装满整箱时采用。拼箱货的分类、整理、集中、装箱(拆箱)、交货等工作均在承运人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转运站进行。

五、国际交往中的原则是什么?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

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六、如何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做好市场调研:在开展国际贸易前,对目标市场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地市场需求、竞争状况、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等,以降低市场风险。

2. 签订完整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货期、质量标准、价格条款、付款方式等,以避免贸易纠纷。

3. 合理选择结算方式: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如电汇、信用证或托收等,以降低资金风险。

4. 购买保险:为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以防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失或延误。

5. 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伙伴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贸易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6. 关注汇率波动:在涉及货币兑换时,关注汇率波动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汇率风险。

7.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当地法律或法规限制。

8. 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以应对各种贸易风险。

9.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贸易风险。

10. 寻求专业咨询服务:在遇到复杂或不确定的问题时,寻求专业咨询服务的帮助,以便更好地规避贸易风险。

总之,规避国际贸易中的风险需要全面、细致的策划和实施。企业应从各个方面入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七、保险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性?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意义在于:可以将运输过程当中无法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费的形式固定下来,计入货物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的经济核算以及经营的稳定,避免因为意外损失而引起买卖两方以及有关利益方之间的纠纷发生。

此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意义还在于可以让保险公司从自己的方面考虑,注意对承保货物的保护工作,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

八、国际货物运输中,谁对提单中规定的滞期费负责?

在货物运输的海运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货物由于长期停留在港口超过规定的堆存及用箱期限而产生相应滞期费。

货物运输在提单中含有滞期费的明示规定之场合,应付之滞期费应由下述人员支付:

1)托运人或者发货人;

2)若可以从提货要求推论出事实上支付协议的话,提交提单主张提货的人;

3)根据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提单诉权已经转移给其他的任何人,及已提取或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起诉承运人的任何人; 在每份提单中都有一个默示的协议,发货人(consingnor)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卸货,在该默示协议中,船东人而非船长有权起诉。在同一船舶中,相同航次有两份租船合同之情况下,船东能够为卸货所使用的部分时间,按累加的费率,索赔滞期费,已面临难题。答案取决于该两份租船合同是否可以合并视为一份,或诸如,承租人不同时,不能视为一份租船合同。

九、什么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主要形式?

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的主要形式。

十、DES国际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转移、保险费、运费?

全文是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 交货地点:目的港船上 风险转移:卖方在目的港船上完成交货时,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保险费:卖方承担 运费:卖方承担 是名副其实的“到岸价”

标签: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推荐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