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二、icc承保风险最大的是?
ICC(A)\ICC(B)\ICC(C)是继1903年海上保险法之后,一个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保险条款。ICC(A)承保的风险的范围最大,它承保除了保险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ICC(A)不承保的除外责任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一般除外责任二、不适航不识货除外责任三、战争除外责任四、BA工除外责任。ICC(A)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ICC(B)承保的范围比ICC(A)略小一些,它采用列明风险的形式,对保险条款列明的风险予以承保,它的除外责任与ICC(A)差不多。
ICC(C)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对于非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所遭受的损失一律不予以承保,它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
三、保险可以承保什么风险?
承保风险可以分成原因风险和结果风险两种,属于原因的风险如战争、罢工、被保险人雇员的恶意行为、恶劣气候等等,属于结果的风险如火灾、失踪、船舶的沉没或触礁、人身意外伤害等等。风险的这种不同性质会对举证责任产生一定的影响。承保风险在一般情况下,承保风险对于属于原因的风险被保险人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因为被保险人需要证明原因风险与损失之间具有有效的因果关系,承保风险他才能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而承保风险对于结果风险则保险人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因为被保险人的损失与结果风险之间已经具有了有效的因果关系,保险人必须证明造成这种结果风险并最终导致被保险人损失的原因属于除外责任,他才能有效地拒赔或抗辩。
四、商业保险可承保、不可承保的风险有哪些?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财产保险包含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等。
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同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会明确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责任划分以及明确的保险责任,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内没有明确责任免除的基本都会赔。
最后建议作者买保险的话,一定要清楚买的保险是保什么?保多久?赔多少?保险费用多少?以及保险合同里面的责任免除。清楚这几点后基本就能明确你所买的保险是否合适自己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
五、不可承保的风险有哪些?商业保险可承保、不可?
国内信用保险一般承保批发业务,不承保零售业务;只承保3~6个月的短期商业信用风险,不承保长期商业信用风险.其险种主要有:赊销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和个人贷款信用保险.
六、承保风险是什么意思?
保险人对承保合同的赔付比例就是承保风险。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承保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的粗放性经营而带来的风险。
如在产险承保上,只注重保费收入,而忽视承保质量,对标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而导致风险;在寿险营销上,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调查、了解,简化必要的手续,致使被保险人状况失真,一旦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就易形成风险。
七、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的区别?
海上风险的意思是指在海上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外来风险的意思是指非自我(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海上风险是在海上这个特殊环境下的风险,属于外来风险的范畴,是外来风险的一种。外来风险的概念要大于海上风险的概念。海上风险是特指。
八、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九、海上火灾什么风险?
(一)船舶所装载的易燃易爆货物遇到明火(或电火花)时,极易酿成火灾。
(二)船舶的客舱、驾驶室、船员生活舱之间的分隔围板和装饰用的三合板、PVC板、棉布、丝绸吊顶造型用的木材等,都是可燃物,容易着火。
(三)机舱中的柴油机在运转过程中,因转动部位转速过快,缺乏滑油润滑,或燃油油量不足,油质不佳、影响雾化,以及油路发生渗漏等原因,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柴油机排气管的高温也可引燃周围可燃物。
(四)一些老船,机身陈旧,机电设备长期在势态和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绝缘容易老化,发生漏电、短路引起火灾;在船上私接电源线,导致导线发热、温度升高,或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烤焦可燃物,或者在船上运用明火及乱扔烟头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五)违章使用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撞击磨擦或遇到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
(六)干货船配载化学危险品不当,把性质相抵触的货物混装在一起,或装载能自然的物品,因碰撞、磨擦、已通风条件不良时可导致火灾。油船在装卸石油过程中,因冲击、磨擦产生静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都有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十、海上风险谁承担?
CIF条款下若海上遇灾难,货物受损,责任有买方承担;因为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卖方在装运港负责租船订舱并投保,将货物装上船,取得相应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货物过装运港船舷就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CIF中说 指定目的港,这个是说卖方支付一直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